简历大全 | 求职信 | 毕业生 | 面试·笔试 | 自我评价 | 自我介绍 | 自我鉴定 | 自荐信 | 个人简历word模板 | 辞职信
您现在的位置: 我要找简历网首页 > 毕业生 > 户口档案 > 》 济南毕业生落户细则

济南毕业生落户细则

户口档案 时间:10-15 15:21 浏览次数:1086
济南毕业生落户细则 标签: 大学生户口迁移,毕业生户口迁移 http://www.519jianli.com

济南日前颁布实施《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接收落户实施细则》,本着便捷、高效、服务的原则,《细则》在四个方面实现新突破。

一是允许低学历外地生源毕业生进济就业。大专、中专学历毕业生,只要在济南市落实就业单位并与该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并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费,聘用期达到规定的期限(大专3年,中专5年)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就可办理接收手续。办理接收手续前,先将户口落回原籍,待达到规定年限后,凭接收手续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二是对落户地点进行了明确。济南生源未就业毕业生回原迁出地派出所落户,在本市就业的毕业生可回原迁出地或具备落户条件的单位所在地派出所落户,上学期间父母在本市户籍变动的,可到父母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外地生源毕业生在本市市区落实单位的,原则上落本单位集体户口,在济有产权住宅或租赁公房具备落户条件的可在住房所在地派出所落户,在济有直系亲属的可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三是简化了落户程序。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内高校毕业生、办理二次派遣或改派手续的毕业生落户时不用再出示《就业协议书》。

四是加大了对“先落户、后就业”毕业生户口的管理力度。户口已落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的毕业生应分别于每年6月1日至10日,12月1日至10日,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中进行一次户口核对,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已落实就业单位、具备固定住所的应及时办理户口变更和迁出手续。对不按规定及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逾期不参加户口核对,或申报情况严重不实者,或多次联系查找不到的,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再继续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公安部门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将其户口迁回原生源地,或做出相应处理。

《济南毕业生落户细则》相关文章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地图 | 简历大全 | 求职信 | 毕业生 | 自我介绍 | 自我鉴定 | 自荐信 | 个人简历word模板
Copyright Powered By我要找简历网
英文简历范文_个人简历封面下载_大学生个人简历_个人简历封面模板_个人简历表格下载
全站地图 1 2 3 4 5 6 7 8